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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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 服务内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办理服务地区上海服务周期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费用说明面议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乙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承包范围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需准备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一证通3、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5、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9、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