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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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服务内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办理服务地区上海服务周期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费用说明面议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承包范围 **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需准备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一证通3、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5、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9、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